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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讨债公司:借款人不承认利息怎么办理

借款人不承认利息怎么办理

一、借款人不承认利息怎么办理

若出借人及借款人未就借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达成共识且无法达成互谅,首要任务是明确查找到您与借款人双方之间是否具备关于明确约定利息事项的书面文件以及各类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或者借据等。倘若存在确凿的书面凭证以证实双方已就利息事宜进行过明确约定,您则可依照此类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反之,若无书面证据,但却存在其他类似于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够证明双方曾就利息问题进行过约定的证据,亦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您的主张提供有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人不承认借据签字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明令禁止向何人借贷之际,然而对于个人间的借贷关系,仍然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以下两大关键问题:

首先,务必抵制非法集资现象。

众所周知,非法集资乃是一项严重违法行径,任何形式的向广大群众筹款均属不被允许,倘若涉及的资金数额庞大,则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

因此,在决定向他人提供借款前,务必深入调查对方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以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其次,要规避高息贷款风险。

尽管私人借贷属

于民间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相关法律仍对其有所制约,即民间借贷所约定的利息上限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借款人不承认利息怎么办

该种情形下,各位需要关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于利率的书面合约。假设有书面形式的借据或者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利率事项,那么此类书面资料的效力可以说是相当之高效。然而,如若仅仅属于口头协议范畴的话,您可能需要搜集更多相关联的证据来加以证实,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够证明双方曾经就利率问题达成共识的各项证据。同时,您还应关注到借款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日期、数额以及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交易习惯等等因素。在面临对方对此事全盘否定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凭借上述有效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通过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利率的判定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因此,您必须要充分准备好能够支撑您利率诉求的各类证据材料。

若出借人与借款人未就利息达成共识,先检查是否有书面文件如借款合同、借据等约定利息。有确凿证据可依法维权;若无书面证据,但有其他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约定,也能为维权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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