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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债务要先清偿破产财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接着是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合伙企业涉及到的合伙债务合伙人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如果存在拖欠债务不还的企业,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一、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债务清偿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法律对合伙债务的规定

   法律对合伙债务的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普通合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三、企业通过法律追讨债务的诉讼流程

  企业通过法律追讨债务的诉讼流程是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互相质证;最后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受理的裁定。

  以上内容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债务是有规定的清偿顺序的,在清偿时要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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